清水服務區強拔正妹車主電動槍 載客司機涉傷害判拘役50天

台中市廖姓男子去年在清水服务区因充电纠纷,伤害吴女、强拔充电器。图/取自社会事新闻影音

判决指出,廖姓男子(33岁)在去年7月26日,驾驶租赁车载旅客从台南往桃园机场,途中因电力不足,在国道一号清水服务区充电,廖男抵达休息区后,看到吴女车辆正在充电,因廖有载客有时间压力,向吴女要求优先充电,但被吴女拒绝,双方因而发生争执。

廖男心生不满,先用力拍打吴女电动车的车窗,也开启吴女驾驶座车门,进入车内抓住吴女左手欲强拉下车,另外也自行解开充电锁后,强行将吴女充电中的充电枪,从电动车充电桩上拔除,导致车辆左前车门玻璃、充电接口盖板总成受损。

吴女则受有左侧腕部挫伤、左侧手部擦伤等伤害,以此方式妨害吴女车辆充电的权利,廖男再接续以「操你妈」等语辱骂吴女,吴女报警后,警方依伤害等罪送办。

一审审酌,廖男不思以理性方式处理与吴女间纠纷,率以暴力拉扯吴女,导致吴女受伤、车辆受损,还出言辱骂,行为不该,不过廖男已坦认犯行,依伤害罪,判处拘役50天,可易科5万元,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