囚禁凌虐还开枪!台南超商店员坠13楼亡 2恶煞移审后裁定羁押

涉及台南永康丁姓超商店员坠楼身亡案的嫌犯,被警方移送台南地检署侦办。(本报资料照片)

台南市永康区5月3日发生丁姓超商店员遭凌虐开枪坠楼身亡案,台南地检署历经近4个月的侦查,今天侦结依以非法方法剥夺他人行动自由致死等罪嫌,将曾男等8人提起公诉。此案移审台南地院后,法官以曾、刘2人涉犯重罪且有高度逃亡的可能,下午裁定羁押禁见。

检警查出,陈姓超商女店长涉嫌以侵占公款为由,伙同曾姓、刘姓男子等6人利用被害人值大夜班时,将他关在仓库以水管凌虐,隔天曾男陪同丁男返回住处,涉嫌开枪导致对方从13楼坠楼惨死。

全案经南检侦查终结后,今天依以非法方法剥夺他人行动自由致死等罪嫌,将在押的曾男、刘男等8人提起公诉。今天下午台南地院召开羁押庭时,法官认为,曾姓及刘姓被告经讯问后,2人犯罪嫌疑均重大,且有灭证、勾串共犯或证人之虞,所犯又是最轻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的重罪,并有高度逃亡的可能,认有继续羁押并禁止接见通信的必要。

此案经台南地检署检察官林怡君指挥永康警分局专案小组历经近4个月侦办后,认定曾姓、刘姓被告等8人,分别涉犯《刑法》以非法方法剥夺他人行动自由致死、结伙三人以上强盗、伤害等罪嫌,以及违反《枪砲弹药刀械管制条例》非法持有具杀伤力手枪、子弹等罪嫌与违反《组织犯罪防制条例》指挥、参与犯罪组织等罪嫌。

检方还说,此案属《国民法官法》所规定的案件,全案起诉后,将移由台南地方法院国民法官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