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女人征信」商标战 江梅绮败阵

社会中心台北报导

标榜女人帮忙征信的征信界名人江梅绮,为了争夺「全国女人征信」商标杠上台北市征信公会理事长赵维君,台北地检署调查,江梅绮的商标申请虽然比较早,但需要费时一年,在这段空窗期,全国女人征信已经被赵维君、赵贞玲兄妹抢先一步登记公司,让江梅绮在这场商标战中踢到铁板

拿出「全国女人征信」商标,征信业女强人江梅绮忿忿不平,标榜女人帮忙抓奸的商标遭到混淆,她杠上台北市征信公会理事长赵维君。这场商标战中,江梅绮因为商标申请时间需时一年,在空窗期间被赵维君兄妹抢先登记。

赵贞玲(47岁)是「全国女人征信」、「一统征信」有限公司登记负责人,赵维君(50岁)是实际负责人;江梅绮指控赵氏兄妹使用她注册的「全国女人征信」商标,让消费者产生混淆。

检方认为,全国女人征信公司早在97年11月即取得经济部公司核准登记,江梅绮注册的「全国女人征信」商标则是在98年3月完成登记,因此不起诉。不过,江坚持上诉,强调不是为了这块商标,而是为了凸显商标注册制度的不健全。

花了好多心血的全国女人商标被抢走,江梅绮索性不用,换了新的商标来做市场区隔;至于拿下商标权的赵维君,公司网站上已换上「全国女人征信」,代表官司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