劝选村姑他偏挑美女 台男10天被甩告婚友社

友社墙上满满的婚纱照。(报系资料照 张铠乙摄)

桃园一名男子大陆相亲,婚友社安排一名乡下女孩、一位平面模特儿给他选,并建议选择单纯的乡下姑娘;男子最后选了模特儿,却在婚后10天被甩,回台向婚友社求偿,法官认为新娘无法来台不可归责婚友社,判免赔。

联合报报导彭姓男子去年初花36万元,透过婚友社到大陆相亲。婚友社表示,当时介绍2名对象彭选,一位乡下女孩,一位平面模特儿,还建议选个性单纯的乡下女孩,但彭男还是选了貌美、身材好的陈女

陈女额外要求25万元谢媒金和3万元的黄金,彭男付完后和两人在大陆结婚。但婚后10天陈女就要求离婚,并拒绝来台,彭男只好离婚,返台后向婚友社加倍求偿70余万元。

法官审理认为,新娘有行动自由,非婚友社能左右,契约并不包括「保证新娘无条件来台」,认定婚友社未违约,判免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