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证小教室/权证涨跌幅不是7%

文/财经中心整理

一般投资人都知道股票的涨跌停幅度是7%,而权证价格跌幅的计算,则是以标的股票涨跌停金额计算,其涨跌幅度往往大于7%,投资人必须特别留意其风险

举例来说,若标的股票8月20日的开盘竞价基准为80元,当天的涨停价为85.6元(上涨金额5.6元),跌停价为74.4元,连结该标的股票的A权证,其当天的开盘竞价基准为1.73元,行使比例为1:0.1,则A权证的涨停价为2.29元﹝1.73元+(5.6元x 0.1)﹞,跌停价为1.17元﹝1.73元–(5.6元x 0.1)﹞。

现股来说,当天的涨幅至多是7%,但是上例中A权证却从1.73元可以上涨到2.29元,相当于上涨32.37%,足足比现股波动的幅度高出近5倍,同样的,万一股票下跌的话,当天的跌幅至多是7%,但是A权证的跌幅也会相对地放大许多,将会从1.73元下跌到1.17元,相当于下跌了47.86%,也远大于现股波动的幅度。

证交所稽核部提醒投资人,权证的涨跌幅波动较现货大,投资人看对标的股票走势时,可赚取较高的价差,但高倍数投资报酬率的另一面,即是当标的股票走势不如预期时,权证的跌幅也会以相对的倍数扩大,导致投资本金高比例的亏损,如果在到期日前标的股票价格没有突破履约价,投资人所投资的权证将不具履约价值,因此投资人买卖权证前应先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并善设停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