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证小教室/权证有赚钱时要不要履约?

文/财经中心整理

权证商品主管机关、发行券商及证交所多年的努力下, 近年来已逐渐成为投资人使用的投资工具,其以小搏大的特性吸引投资人,也促成权证市场交易日趋活络。当投资人买进权证后,如权证进入价内具有履约价值后,常常会起心动念,想把获利放进口袋,到底要申请履约较有利?还是在市场上直接将权证卖掉比较好?

证交所表示,投资人购买的权证进入价内,具有履约价值时,若为美式权证,投资人可在权证存续期间的任何时点申请履约,若为欧式权证,则只能持有至到期日当天才可履约。

所以美式权证较欧式权证具弹性,即当权证价格不能合理反应标的证券价格时,投资人可以随时将具履约价值的权证申请履约,其选择条件对投资人较为有利,因此,条件相同的美式权证价格较欧式权证为高。

一般来说,把权证直接在集中交易市场卖掉赚取价差,会比向券商申请履约简单划算。主要是因为权证的价值包括内含价值及时间价值,投资人申请履约,进入结算程序,只会拿到内含价值,也就是标的股票收盘价与履约价的价差,等同于放弃时间价值。

另外,如系认购权证采证券给付类型者,由于申请履约时投资人需先存入履约价款,手续相对繁琐,除非权证已具深价内导致流动性不佳,在集中市场卖出不易,大部分情况下一般投资人会直接在市场上卖出,比较划算方便。

证交所再次提醒投资人,由于权证系具杠杆效果之投资工具,使用权证可以达到以小搏大的投资效果,但买卖权证前宜先了解权证种类及履约条件,以保障自身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