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水浇醒再持刀刺死丈夫 台南妇一审这样判

王姓妇人与陈姓丈夫感情不睦,持热水瓶浇淋睡梦中的陈男后,再持水果刀猛刺对方,导致送医不治,被台南地方法院判刑13年。(示意图/shutterstock达志影像)

去年6月16日凌晨,33岁王姓妇人因与39岁陈姓丈夫感情不睦,竟持热水瓶浇淋睡梦中的陈男后,再持水果刀猛刺对方,导致送医不治。台南地方法院今天下午判处王妇有期徒刑13年,她听判后表示将上诉。

王妇强调,当时只是想让先生亲身体验她的痛,没想到会与先生走到这一步,会用这种形式结束;她还表示,先生后来有事都不对她说,直到最后「打我们母子是唯一的沟通方式」。

死者家属则质疑王妇对案情避重就轻,将责任都推给死者,把死者塑造成为家暴加害者,不仅不符事实,也让家人感受很差;如今王妇将过错推到死者身上,更令家属无法接受,希望法官从重量刑。

死者父母还向台南地院声请停止媳妇对未成年孙子的亲权,改由死者父母作为孙子的监护人,经法官裁准后,王妇认为,目前儿子只有3岁,公婆虽是法定监护人,但法官判她1个月只能探视1次,实在太少了,已向法院声请至少服刑前能多与儿子相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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