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审保守国家秘密法 离职者也严管
第十四届大陆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2月26日至27日在北京举行,审议了《关于保守国家秘密法修订草案》。图为2018年在山东青岛举行的保密技术交流大会暨产品博览会。(新华社)
大陆全国两会即将在下周登场,14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8次会议26日上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保守国家秘密法(修订草案)二审稿」提请审议,完善确定保密事项范围的原则,进一步规范定密权限,细化涉密人员合法权益保障,完善涉密人员离岗离职管理措施。西方专家观察,这意味中国决策者仍将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置于经济持续成长之上。
大陆央视新闻报导,保守国家秘密法(修订草案)第15条规定,国家秘密及其密级的具体范围,由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单独或者会同有关中央国家机关规定。军事方面的保密事项范围,由中央军事委员会规定。保密事项范围的确定应当遵循必要、合理原则,科学论证评估,并根据情况变化及时调整。保密事项范围的规定应当在有关范围内公布。
修订草案还对国家秘密确定作出了规定。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第19条规定,机关、单位对所产生的国家秘密事项,应当按照保密事项范围的规定确定密级,同时确定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有条件的可以标注密点。
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第46条规定:涉密人员离岗离职应当遵守国家保密规定。机关、单位应当开展保密教育提醒,清退涉密载体,实行脱密期管理。涉密人员在脱密期内,不得违反规定就业和出境,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国家秘密;脱密期结束后,应当遵守国家保密规定,对知悉的国家秘密继续履行保密义务。
涉密人员严重违反离岗离职及脱密期国家保密规定的机关、单位应当即时报告同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由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依法采取处置措施。同时,修订草案在「附则」中规定了工作秘密。
此外,大陆工信部26日发布「工业领域数据安全能力提升实施方案(2024-2026年)」,内容指出,保障数据安全事关国家安全,因此要求加强多方安全计算、数据防勒索、数据溯源、商用密码等技术产品在工业领域的应用,以加强中国工业领域的数据安全保障。
德国之声引述分析师观察,目前尚无迹象表明两会将提出重大刺激措施或制定宏大的改革计划。报导引述纽约研究机构荣鼎集团合伙人莱特研判,中国官方可能不会公布激励政策,且由于担心不同发展模式会带来混乱,决策者仍然将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置于经济成长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