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夫学重机却溜摩铁骑靓女 9月孕妻见咸湿简讯气到早产

人夫重机却在摩铁骑靓女,9月孕妻见咸湿简讯早产。(本报系资料照)

一名家住新北市人夫在重机驾训班时认识一同前往学车赵女,之后经常骑车共同骑重机,未料竟2度共同上摩铁发生关系双方还互传咸湿简讯「第一次跟我做爱的男生都很快很正常」、「做爱表情就很像待宰的羔羊」、「做爱不就是要很enjoy」,当时怀孕9月的妻子发现后暴怒造成早产而对A女提告新北地院判决赵女须赔20万,可上诉。

根据判决书记载,该位人夫于107年7月24日、107年8月1日,分别在新八里与芦洲汽车旅馆内与赵女发生性行为,事后双方以通讯软体调情讨论细节,妻子发现丈夫出轨时,正值怀孕第三胎8、9月之际,因受冲击过大,致怀孕后期须全程安胎,除每2至4小时即须服用安胎药,甚须长期卧床,仍造成老三早产,且因原告于怀孕期间过度焦虑,连带影响老三 出生后情绪不稳难带。

赵女辩称,他和人妻在驾训班相识,仅为朋友关系,常一同与其他朋友出游骑车、聊天,虽有与他前往汽车旅馆,但否认发生性行为,还说双方简讯内容亦为男方单方幻想

不过人夫却在庭上坦承与赵女交往,第一次发生关系是在107 年7 月24日自香港返国时,赵女约他出来说要礼物,两人便前往八里某汽车旅馆发生第一次性行为,隔一星期后又约往芦洲汽车旅馆发生第二次性行为。

法官检视双方简讯内容后发现,内容相当咸湿露骨,包括「第一次跟我做爱的男生都很快很正常啊…」、「我跟你讲啦,跟我做爱的时候,不能看我的脸」、「妳那个表情就很像待宰的羔羊」、「我说做爱不就是这 样吗?就是要很enjoy 」、「我那里很紧,好像温度比较高」等。

法官因此认定,人夫能清楚说明发生性行为之时、地,且对话内容为双方谈论发生性行为时之细节,若非亲身经历,难以凭空杜撰。因此认为双方亲密交往、性行为已逾越一般男女正常交往分际,显已严重破坏妻子与配偶婚姻生活之维持判决赵女须赔20万,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