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在看守所隔空做爱? 男子反驳15岁少女指控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陈姓男子遭一名15岁少女指控,称两人数度发生性关系,但陈男发现其中1次他人明明还在看守所内,气得于抗辩时指出,难道自己是越狱和少女发生性行为

▼若少女指控属实,陈男难道有「神交」的能力?(图/翻摄自《南洋十大邪术》)陈男和少女做爱一事,是被女方母亲发现后报警。少女对警方说,她跟陈曾有过4次性关系,但陈回想后表示,少女所指控的次数时间不对,因为当中1次他根本就在彰化看守所勒戒

调阅资料之后,法官相信陈男的说法,但仍因他曾3度与少女发生性关系,判陈1年6个月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