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士不再是「非核家园」核电厂获无限期运作权
瑞士格斯根核电厂(Goesgen NPP),有一座955百万瓦的压水式反应炉,于1979年运转。瑞士有3座反应炉,都解除了运转上限规定。(图/Nuclear Energy Agency)
瑞士联邦委员会完成新能源战略规划,「渐近废核」的法令被废除,而是将核电厂视为珍贵资产,不可轻言废止。目前瑞士有4座核能机组,发电量占到全国用电量的三分之一。根据新法,它们都有无限制的营运许可权,只要确定安全,就可以继续运作。
世界核能新闻(WNN)报导, 2011 年 3 月,日本福岛第一核电厂发生事故,影响了瑞士能源政策。核事故的两个月后,瑞士联邦委员会制定的《能源战略2050》呼吁逐步退出核能,期望扩大再生能源和水力发电的使用,以达到环保与能源的双重目标。但是该法也提到,化石燃料和电力进口将作为临时措施,使得瑞士的碳排量反而增加。
如今一切都变了,原本要废止的核能,成为最受欢迎的能源,不但不可以废除,还计划要增进新机组。联邦委员会指出,「近年来,电力市场和能源政策的情况发生了根本性变化,所以旧的战略已经不合时宜。原因如下:气候目标和电力需求;燃气发电厂不再是一种选择,这又涉及到地缘政治的不确定性。」
同时,今年 3 月 19 日,联邦民众倡议「时刻为每个人提供电力(不可停电)」获得通过。现在联邦宪法规定,必须始终保证电力供应,联邦政府应为此确定必要的责任。
此外,电力生产必须符合「环境与气候友善」,所有气候友善发电类型,都应该被允许,将意味着联邦政府和各州之间重新划分能源任务,并取消旧战略提到的新核电厂禁令。
联邦委员会表示:「如果核电厂在某个时候关闭,损失的电力将不得不由其他电厂的供电来弥补。然而,目前尚不清楚再生能源的扩张,是否足以弥补核电停机的电力损失。」
「为了负责任地规划电力供应安全,联邦委员会正在努力实现技术开放。现有的核电厂禁止令,显然与稳定供电、环境与气候友善的目标不相容;而且拆除核电厂的复杂性,又带来新的技术风险。瑞士联邦宪法已经规定了广泛的能源供应。此,解禁新建核电厂并不需要修宪,立法层面的调整就足够了。」
瑞屸能源部长罗斯蒂(Albert Rosti)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我们并不是说十年内将会有一座新发电厂。但我们有责任进行前期的立法铺垫,为所有可能的技术敞开大门。如果现在不启动这项进程,也许20年后就太晚了。」
瑞士核子论坛主席汉斯-乌尔里希·比格勒 (Hans-Ulrich Bigler) 表示:「早就应该解除新核电的禁令,这为瑞士在供应安全电力和气候保护方面,提供了更多回旋余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