弱势长者配眼镜 苗县府有补助

苗栗县政府运用公益彩券盈余获配款办理「中低(低)收入户老人老花眼镜补助计划」,即日起符合申办资格长者,可持身分证明文件户籍所在地公所领取「配镜券」,再到住家附近的眼镜公司配镜。(巫静婷摄)

苗栗县政府避免长者因视力减退而影响阅读、社交、学习等生活机能,运用公益彩券盈余获配款办理「中低(低)收入户老人老花眼镜补助计划」,即日起符合申办资格的长者,可持身分证明文件至户籍所在地公所领取「配镜券」,再到住家附近的眼镜公司配镜。

社会处针对县内经济弱势的长者,补助每3年1副老花眼镜,计划自2019年10月开办,去年共有110人申请配镜。配镜民众表示,家里有好几只老花眼镜,但年纪愈大度数愈深,看字变得吃力,有时候还要拜托小孩帮忙,有了补助,重新配镜不仅省荷包,也让老人生活更有尊严与品质

社会处老人福利科指出,补助对象设籍苗栗县年满65岁以上长者,或年满55岁以上的原住民,符合列册低收入户、中低收入户,或领有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贴,每人补助1副老花眼镜,每3年可申请1次,县内共有49家眼镜公司配合办理,长者需先到户籍所在地之公所领取「配镜券」,再到眼镜行验光配镜。

老人福利科表示,长者申办期间至11月30日止,原则上每副补助800元,若经眼科医师检验需同时配戴老花及近视眼镜,每人最高补助1000元,配镜包含镜片镜框及售后服务,超出部分需自行负担,配镜未达补助标准,将以实际花费为补助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