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纠正小错重罚、以罚代管,以罚增收等突出问题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 王俊 北京报道

行政复议是政府系统自我纠错的监督制度和解决行政争议的救济制度,是维护人民群众和企业合法权益的重要渠道,也是推进依法行政和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保障措施。

目前,我国民营企业数量超过5500万家,对公平、正义、安全等方面的法治期待越来越高。6月19日,司法部召开行政复议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发布会,会上透露,司法部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全国工商联,开展行政复议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专项行动将加大对涉企行政执法的监督力度,比如,依法审理企业对罚款不服的行政复议案件,纠正小错重罚、以罚代管,以罚增收等突出问题。

去年办理涉企行政复议案件企业挽回经济损失103.9亿元

司法部行政复议与应诉局局长周院生在会上透露,去年全国各级行政复议机构新收的案件是38.5万件,同比增长了42.7%,办结了35.2万件。行政复议案件的数量去年首次超过了行政诉讼。经过行政复议后,有27万件案件没有再进入诉讼程序。所以,案结事了率达到了76.8%,同比提高了10个百分点。

同时,针对执法的共性问题,制发行政复议意见书、建议书3212件,以调解、和解、申请人撤回申请等这些方式结案69000件,调撤率达到了25%,行政复议的制度功能得到有效发挥。

关于办理涉企的行政复议案件,2022年共办理涉企行政复议案件19000件,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20.4亿元。去年办理涉企行政复议案件达到了39800件,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103.9亿元。所以,同比增长还是很大的,分别增长了109%和409%。

“看得出来涉企的行政复议工作得到了加强,在维护企业合法权益,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方面发挥了日益重要的作用。”周院生表示。

加大对涉企行政执法的监督力度,加大对政务失信监督力度

此次,三部门联合开展行政复议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包括5个方面18项具体措施。

一是畅通涉企行政复议申请渠道。比如,在全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平台开通企业申请行政复议专用通道,开展涉企宣传等。让企业更愿意、也更善于通过行政复议解决行政争议。

二是做实涉企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比如,加大涉企行政复议的案件调解、和解力度,邀请工商联、商会等共同做实行政复议案前、案中调解等。

据全国工商联法律服务部副部长李强介绍,在司法行政机关、人民法院等多方支持下,工商联商会调解已成为化解涉企纠纷的重要力量。四年来调解了各类涉企纠纷37万件,调解成功率在68%。“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推动成立各类商会调解组织,积极参与行政纠纷案件的案前、案中调解,配合开展相关工作。”李强表示。

三是加大对涉企行政执法的监督力度。比如,依法审理企业对罚款不服的行政复议案件,纠正小错重罚、以罚代管,以罚增收等突出问题,加大对政务失信监督力度等。同时要求各省级政府行政复议机构选取1-3件重大涉企行政复议案件进行挂牌督办。

四是发挥行政复议预防涉企行政争议的作用。比如,对行政复议办案中发现的涉企共性执法问题及时制发行政复议意见书、建议书,加强行政复议类案规范;建立助企防范行政争议机制,制定发布企业内部管理风险点提示单等,促进企业合规经营。

五是强化涉企行政复议案件的跟踪问效。比如,建立涉企行政复议案件回访工作机制等。专项行动期间,对将近五年内的涉企行政复议决定书、意见书、调解书的履行情况作全面梳理,建立台账,逐案督促履行到位。

将加强新出台政策与宏观政策趋向一致性评估

行政复议制度是很重要的一项制度,是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和维护机关合法权益这么一项重要法律制度,在化解涉企行政争议方面具有便民、公正、高效的优势。

周院生解释道,便民体现在为企业申请行政复议提供快速通道。受理环节,通过对企业提交的行政复议申请材料实行容缺受理、承诺补正等方式,要求实现应收尽收。另外,行政复议还不需要缴纳任何费用,可以有效减轻企业维护合法权益的成本。

公正体现在充分听取申请人的意见,重大疑难复杂的案件还要举行听证会,还要提交行政复议委员会进行咨询认证,从而确保审理程序能够公开透明,让每个企业在行政复议案件中都能够感受到公平正义。

高效方面,周院生指出,行政复议是特别注重时效的一项制度,审理周期短,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案件60天就能审结,设置简易程序快速处理争议,30天。

国家发展改革委作为宏观管理和经济综合协调部门,对于相关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既是促进发展改革领域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同时也是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重要抓手。

国家发展改革委法规司副司长于文涛表示,将完善涉企政策的制定机制。将加强新出台政策与宏观政策趋向一致性评估。同时立足发展改革部门的职能,认真研究行政复议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中发现的各类影响企业健康发展的共性问题,不断完善涉企政策,以务实举措为企业解难题,助力企业稳预期、提信心、促发展。

此外,推动建立规范的法治化营商环境问题线索部门共享和反馈机制,及时处理经营主体反映的共性问题和诉求,推动健全完善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鼓励优先采取行政复议等非诉讼的方式来化解矛盾纠纷,为经营主体提供低成本、多样化、一站式的纠纷解决方式。

同时,随着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及时跟踪总结经验,将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行政复议便企、利企措施及时上升为长效机制,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通过行政复议来发现经济发展中的堵点、痛点问题,推动完善相关制度举措,深入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