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 淄博市企业容错纠错免罚轻罚机制将有法可依

商家未明码标价,但符合初次违法并及时改正,且未发现存在价格欺诈等相关违法行为的,免于行政处罚;电子商务经营者搭售商品、服务,未按规定予以明示提醒,如果及时改正、违法行为轻微且及时完成退款,从处5万元以上至50万元以下罚款,减轻处罚至5000元以上……

这些条款内容,来自《淄博市市场监管领域经营主体轻微违法容错纠错免罚轻罚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将于7月1日起正式实施,同时生效的还有“三张清单”,即“不予实施强制措施清单”“不予处罚清单”和“减轻处罚清单”。

这意味着什么?今后,企业轻微违法行为容错纠错机制将有法可依,在法律框架内,对经营主体给予容错空间,虽然是柔性执法但宽严相济,力促全市营商环境再优化。

打造最优营商环境 柔性执法制度化

对执法者和经营者而言,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此次《办法》制定出台,就是通过法治化手段,既保证市场监管的严肃性,又体现对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发展的支持和保护,为全市经营主体营造更为宽松、包容、有利于成长的经营环境。

任何一项规章制度的制定和成功实施,都不是一蹴而就的。长期以来,市场监管部门在规范执法行为、解决“机械执法”“一刀切执法”方面,作了一系列探索和实践。

2019年,市场监管部门即制定出台了《淄博市市场监管领域免检查、轻微违法行为免强制、免处罚清单》,梳理公布50项免检查、免强制、免处罚事项,探索包容审慎监管。此后,整合发布淄博市市场监管领域2021版“免罚减罚清单”78项,将不罚、减罚工作统一于上级文件规定。

为持续回应经营主体希望执法部门包容审慎监管、柔性执法的呼声,节制和慎用行政处罚,避免“一个案子垮掉一个企业”的现象发生,从今年4月起,市市场监管局出台了《关于推行企业容错纠错免罚轻罚工作机制的意见》,制定了《淄博市市场监管领域经营主体轻微违法容错纠错免罚轻罚办法》,并配套出台了三张清单。明确101种容错纠错免罚轻罚事项清单,其中不予行政强制33项,不予处罚50项,减轻处罚18项,向社会公开征求了意见,今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

至此,全市经营主体轻微违法免罚轻罚工作已经上升到机制层面,成为一项完善的制度,能长期、稳定运行,行政执法更加严格规范、公平正义。

保障制度有效落地 执法尺度人性化

梳理即将实施的《办法》和“三张清单”不难发现,其制定过程瞄准当前执法办案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在《办法》制定过程中,聚焦于解决执法办案实际问题,全面提升制度可操作性。针对执法实践中,困扰执法人员的违法行为轻微、危害后果轻微、及时改正、主观过错、初次违法等如何认定问题,《办法》用了6条29项内容,对相关问题的表现形式、认定方式、核心裁量要素等进行了细化、明确,以此推动免罚轻罚制度在具体案件中的高效适用,为全市市场监管系统行政执法人员提供了统一规范、操作性强的免罚减罚裁量依据,保障了制度有效落地。

举个例子,在此项制度出台前,对于什么情形才算得上是违法情节轻微、危害后果轻微等内容,都没有明确规定,而且,执法人员在案件调查和定性、裁量过程中,由于缺乏统一、有效依据,往往会出现工作偏差或者失误,造成“同案不同罚”“过罚不当”等问题。《办法》的出台,有效解决了上述问题,统一了执法尺度。

提到对《办法》的理解,张店区某食杂店主刘先生说,作为一名从事食品经营行业多年的经营者来说,这是一大利好政策。“像我这样的个体业户有很多,我们大都经营规模小、人手少,管理方面也比不上大型商超,很容易出现一些过期食品下架不及时问题,还有一些关于商品标签标识的规定,我们也没有能力完全掌握,可能会在无意识的情况下出现违法违规行为。”刘先生认为,该《办法》给了小微经营主体首次轻微违法违规的免罚机会,不但能少受损失,也能让经营者深刻了解问题所在,避免再出现类似问题,很人性化。

新政出台宽严相济 是包容不是纵容

很多人会发出疑问,有些经营主体第一次轻微违法没有造成违法后果的可以免罚轻罚,那会不会有人因此而钻了空子?

淄博经开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王哲说,作为一名基层市场监管执法人员,具体参与了“一项制度”“三张清单”的起草工作,对于相关规定感受很深。“《办法》的出台,对基层市场监管执法人员来说是雪中送炭,它很好地解决了执法过程中常见的哪些情形可以免于处罚、哪些情形可以减轻处罚、减轻到什么程度等问题,不但能有效避免出现‘小过重罚’现象,也为存在轻微违法的经营主体减轻违法责任后果提供了依据。但‘免罚’不等于‘免责’,对于拒不改正或者改正后再犯的,结合违法情节、危害程度等,应当依法处罚,要做到宽严相济,提高市场监管效能。”

在《办法》制定和准备实施的过程中,坚持“既不失于宽纵,更不失于严苛”,“轻微违法容错纠错免罚轻罚”并非“违法不究”,而“免罚”并不等同于“免责”。免罚轻罚的核心理念是“包容监管、容错纠错”,实施原则是“处罚可免,责任不免”,免罚不能免责,坚持对企业合规指导、督促改正,规范“免罚后处理”流程,通过开展批评教育、指导约谈等柔性执法措施,督促当事人及时改正轻微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合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今年6月14日,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大会召开,提出了加快建设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会议提出优化营商环境持续用力的八个方面,其中就包括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公正透明的法治环境。当下,淄博市适时推出《办法》及“三张清单”,将成为提升企业信心、促进公平竞争、优化执法效率、降低企业成本的最有力支撑,也有助于构建更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市场环境,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责任编辑:刘宗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