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读!解决垃圾大战 焚化炉应先处理一般废弃物
全台垃圾大战有望解套?有鉴于近年一般事业废弃物抢占一般废弃物焚化炉处理能量比例逐年攀升,且跨县市合作处理垃圾政策运作失灵,立法院30日三读修正通过「废弃物清理法」部分条文,明订未来各地焚化炉应优先处理所属县市之一般废弃物,环保署于必要时得统一调度。
根据民进党立委苏治芬提案指出,国内24座一般废弃物焚化炉,在进行环境影响评估时,以白纸黑字,跟民众承诺会优先处理该县市之家户垃圾,有余裕再处理外县市垃圾,如果垃圾量不足,才能接受适燃之一般事业废弃物。
提案说明,如今许多公私营焚化炉都以各种违背承诺或规定的理由,拒收外 县市的垃圾,而优先处理一般事业废弃物。因此为了防止垃圾大战再度发生,同时回归一般废弃物焚化炉的设置主旨与对民众的承诺,提出修法。
修正条文规定,一般废弃物焚化炉应优先处理所属县市及周边地区的一般废弃物,仍有余裕才能处理一般事业废弃物,而环保署于必要时,得统一调度使用现有的废弃物清除处理设施。
另一方面,此次修法也加重处分,非法倾倒废弃物致人于死者,罚金从新台币1500万元以下提高至3000万元以下;致重伤者,罚金从900万元提高至2500万元;危害人体健康导致疾病者,刑期从5年以下提高到1年以上7年以下,罚金从600万元提高至2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