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检上「重庆妹」还LINE别人 传播妹爆:和他交易30次
彰化地检署检察官蔡晓仑化名「小轮子」与少女性交易,24日被台中地检署起诉,检方并查出他也经常与两名传播妹性交易,其中一女透露与蔡嘿咻超过30次,并知道对方是检察官。
起诉指出,蔡晓仑于104年3月中旬,以1小时3500元之代价,在中市西屯区某汽车旅馆内与「重庆妹」(16岁以上未满18岁)性交一次,事后蔡仍持续与对方保持联系,获悉该少女经济状况后,竟媒介少女性交易。
检方查出,蔡男分别于104年3月22日、4月15日、4月22日、4月24日、5月1日,以「小轮子」之暱称,在其担任管理者之LINE通讯软体名为「茶余饭后」之群组内,以文字讯息张贴该女「暱称、照片、身高、胸围、年龄、性交对价及可约时间」等媒介资讯,使有需求之群组成员向他发送要约讯息,蔡再分别通知男客,以此方式媒介陈姓男客等5人与少女上床。
此外,蔡男也被查出与两名传播妹「小V」、「小淇」性交易,其中「小V」供称,第一次与蔡性交易是在103年,两人嘿咻次数「超过30次」。
起诉指出,蔡触犯修正前儿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条例第30条、第22条第2项之公务员与16岁以上未满18岁之女子性交易罪嫌、及儿童及少年性剥削防制条例第41条、第32条第1项之公务员媒介少年为对价之性交行为罪嫌,属人口贩运防制法第2条第2项之人口贩运罪,由于他是公务员身分,应加重其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