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男把小姐壓在馬桶上逼口交 他賠錢又熱心公益判緩刑

台中黄姓男子上酒店寻欢作乐,几杯酒下肚见包厢19岁陪酒小姐年轻貌美,竟尾随她进厕所不顾反对,强压她在马桶上逼口交、性侵得逞,犯后坦言「喜欢她才冲动」;法院以黄赔偿和解获原谅,平时热心公益,减刑后依强制性交罪判他2年、缓刑5年,可上诉。

检警调查,黄男2022年11月21日到北区酒店包厢消费,他因酒意见1名刚满19岁年轻小姐去上厕所时,尾随进去不顾对方反对,趁她坐在马桶上强吻、袭胸,还脱裤逼度对方口交,进而指侵害、性侵得逞。

小姐当时碍于包厢内都非熟人,一度想拨动卫生纸盒盖引起注意但没人发现,又因太过惧怕想马上离开才以「下次」为由敷衍黄并脱身。小姐当时坐台时间尚未到就借故离开,并在大厅向其他同事、经纪人哭诉,最后报警提告才曝光。

台中地院审理时,黄男均坦承不讳,与被害小姐证词相符,也有现场大楼监视器、医院验伤可佐;黄男犯后自称「因有点喜欢她,所以一时冲动对她做这些事情」,还说「我现在很后悔,我不会再犯了。」

法院审酌,黄男动机是酒后情欲失控,且已经和小姐和解、赔偿完毕,对方也同意法院给予黄男缓刑,考量后认为黄符合刑法第59条情堪悯恕予以减刑。

法院认为,黄之前仅1件酒驾前科经缓起诉,现仍在缓起诉期间,考量他知悔悟、积极和解,兼衡其平日热心公益,有其提出感谢状、聘书,依强制性交罪判他2年、缓刑5年,并应参加法治教育3场,向公库交付10万元,交付保护管束。

黄男把小姐压在厕所马桶上性侵,法院以他赔偿和解、热心公益,判缓刑5年。示意图/ingim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