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男摸女大腿内侧 被喝斥竟还露鸟示威

北检(陈志贤摄)

44岁的陈姓男子,今年4月在北市松山区路上,见1名女子脚踏车独行,竟伸手摸她的大腿内侧,经女子喝斥后,陈男还公然拉下裤子拉链露鸟示威台北地检署依性骚扰、公然猥亵罪起诉陈男。

检方调查,陈男曾在2016年8月间新竹市女厕前,见1女子进入女厕后,先将厕所电灯关掉,再躺在厕所门前地上,然后右手快速抓揉自己生殖器约4秒钟后,再将右手伸进厕所间门下空隙,抓住已脱裤如厕女子的右脚踝,因女子高声尖叫始放手,并起身逃逸,陈男被依妨害自由罪判刑3月,易科罚金9万元确定。

但陈男不知悔改,于今年4月10日晚间7时,在北市松山区路上,见1名女子独自牵扶脚踏车,认有机可乘,伸手触摸女子大腿及小腿内侧,对女子性骚扰得逞。

女子喝斥制止陈男,陈男竟在路上公然拉下长裤拉链,对女子露出生殖器,女子报警后,警方调阅路口监视器,查出陈男身分,将陈男送办。检方认为,陈男涉犯性骚扰、公然猥亵2罪,属于累犯,请法院裁量是否加重其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