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离职守219小时!替代役「看病又请假不准」 诊断证明狠打脸
先前在桃园市政府地政事务所服役的徐姓替代役男,因未到单位服勤也未请假,无故擅离职位达219个小时,累计已逾7天,被函送桃园地检署侦办。而他辩称是因发高烧、脚骨折等因素,无法服勤,且主管不准请假。不过,桃园地检署调查后,比对医院病历,发现他资料中仅记载「上呼吸道感染」,无法证明无法服勤的事实,因此依违反替代役实施条例将他起诉。
徐男坦承确实没有到单位,但否认有无故擅离职役犯行,辩称是因为发高烧、脚骨折受伤的因素,有向主管请假,但对方不准。不过,检方检视诊断证明,发现徐男曾患「上呼吸道感染」,也没有骨折状况,而无法服勤的状况。
最后,桃园地检署不采信徐男辩词,认为他涉嫌重大,依违反替代役实施条例《无故擅离职役》罪嫌将他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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