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出新规保护秦始皇陵 禁建山寨人造景观景点
中新网西安3月31日电 (记者张一辰)陕西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31日闭幕,表决通过《陕西省秦始皇陵保护条例》,将于5月1日起施行。秦始皇陵保护范围内禁止修建与秦始皇陵有关的人造景观、景点。
秦始皇帝陵是中国古代规模最大、结构最复杂、埋藏最丰富的帝王陵墓,是2200多年前人类智慧和劳动的结晶。兵马俑作为二十世纪世界上最伟大的考古发现之一,具有重要的历史、科学和艺术价值。
图为秦始皇兵马俑。资料图。 张一辰 摄
《陕西省秦始皇陵保护条例》明确,秦始皇陵保护区域分为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由陕西省人民政府依法划定并公布;建设控制地带经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后,由陕西省文物行政主管部门会同陕西省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商西安市人民政府依法划定并公布。
划定秦始皇陵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应当与世界文化遗产保护要求的遗产区和缓冲区相衔接,并注重秦始皇陵周边环境的保护与协调。
据介绍,秦始皇陵保护区城内的下列文物以及秦始皇陵的历史风貌和周边自然环境,应当依法予以保护:封土和地宫;内城、外城及相关遗址,包括内外城垣、寝殿、便殿、门阙等相关遗址;陪葬坑,包括兵马俑坑、石铠甲坑、铜车马坑等秦始皇陵陪葬坑;陪葬墓、修陵人墓地;陵园附属设施,包括防洪堤遗址、鱼池遗址、石料加工场遗址等;陶俑、青铜器、玉器、金属器、陶器等各类遗物;其他应当依法保护的文物。
陕西官方表示,秦始皇陵保护范围内禁止刻划、涂污、损坏或者攀爬文物及其保护设施、标志和界碑;在设置禁止拍摄标志的区域进行拍摄活动;设置影响秦始皇陵历史风貌和周边自然环境的户外广告和其他构筑物;修建与秦始皇陵有关的人造景观、景点;违法排放污水,倾倒、堆放固体废弃物;储存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其他可能危害秦始皇陵安全、破坏历史风貌和周边自然环境的行为。(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