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错床狂摸伴郎激起性欲 广西女与他「洞房」告强奸

大陆中心综合报导

广西一名女子在新婚之夜误入伴郎房间,并用手抚摸对方身体,对方在睡梦中被摸得性欲大起,两人发生了关系。然而,女子天亮后发现身旁的人不是丈夫,吓得尖叫,并怒告伴郎强奸法院审理后认为,女子是自愿、主动的,伴郎不构成强奸,判决他无罪。

根据《法制网》报导,8月30日,那坡县一名伍姓男子黄姓女子举行婚礼阮某是伴郎;当晚,阮某住在伍男家,因为乡下条件所限,一家只设一间厕所,房间也只用门帘挂起来。

凌晨2点多,黄女尿急去上厕所,回来误入阮某房间,她用手抚摸阮某的身体,阮某在睡梦中被摸得性欲大起,便翻身将黄女抱住,发生了性关系后,两人甜蜜入睡。

性行为示意图。(图/翻摄自《韦小宝93摩登闯情关》)

然而,天一亮,黄女睁开眼发现身旁的人不是丈夫,吓得尖叫。伍男及家人闻讯赶来,将阮某团团围住,认为家丑不可外扬,于是要求阮某赔2万元(人民币)了事。

阮某觉得自己没错,也没有钱。黄女与丈夫向派出所报案员警赶来了解事件前因后果,认为不是强奸,不立案。黄女与丈夫吞不下这口气,一状告上法院。

不过,法院9日审结,判处阮某无罪。法院表示,黄女的行为虽然明显是错认对象,但是自愿、主动的,不存在抗拒行为,不构成强奸因素;黄女对自己的行为结果应自行承担责任。

法院进一步指出,黄女的过错使得阮某未使用暴力、威胁或其他手段,就自然而然地与她发生关系,也不是阮某冒充伍男将她骗奸,因此阮某的行为虽然存在一定过错,属于违反道德伦理,但不构成强奸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