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青论坛》辛亥革命-两岸各自表述的陷阱(陈东伯)

未来政府若以中华民国为主体之角色,两岸关系如前总统李登辉所提之特殊国与国关系,处模糊地带,各自主张;若以台湾为国之主体,从中国历史朝代悉知,台湾为中国之一部分,定落入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所称之「台独」分裂,针对台湾问题实现「祖国完全统一的历史任务」。(图/本报资料照片)

简单回顾历史,辛亥革命发生于中国,由孙文(孙中山先生)、黄兴等人,领同盟会革命党及其组织共同推翻大清政府,自1911年10月10日夜武昌起义爆发,历时4个月又2天,终于在1912年2月12日推翻存续于中国2132年的帝制,令宣统皇帝退位清朝灭亡,中华民国取代清朝统治中国,成立中华民国临时政府;当时台湾早已不在清朝政府管辖权,清朝甲午战争大败后,1895年与日本签署《马关条约》,其中一条为割让辽东半岛台湾全岛及所有附属各岛屿予日本,直至1945年国民政府八年抗战大日本帝国投降后,归还台湾全岛及所有附属各岛屿。接着国民党与共产党内战,1949年以蒋介石为首的中华民国政府大败迁台;同年,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主席毛泽东宣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正式成立。

若以1949年为时间截点端看,国策院院长田弘茂12日于「台海局势、国庆文告与两岸走向」 座谈中提及中华民国三个处境,第一是1949年以前,中华民国仍在中国大陆,但当时台湾已割让日本;第二是1949年,中华民国战败准备迁台,丧失中国大陆主权;第三是1949年以后,中华民国政府迁台,已与中国大陆政权切割;中华民国虽在不同处境下谋生存,仍不失为国家主体之角色。

两岸之辛亥革命精神,系出同源却也存在相悖的价值认同,也就是专制与民主不同,按历史先后时间序列,1911年辛亥革命创立中华民国,推行宪政体制,直到1945年12月25日《中华民国宪法》于南京颁布,承继孙中山先生所创立中华民国之遗教,为巩固国权,保障民权,奠定社会安宁,增进人民福利,制定本宪法,颁行全国,永矢咸遵(源自中华民国宪法本文前言)。今中华人民共和国举行纪念辛亥革命110周年大会同时,也应正视辛亥革命是建立中华民国之历史事实。

然中华民国政府1949年迁台至今达72年,仍奉行孙中山先生之三民主义、五权宪法,实实在在为宪政体制之民主国家,每年10月10日为中华民国庆祝辛亥革命成功,推翻专制,并同时缅怀先烈建国之奉献,让后代有机会看见升起青天白日满地红国旗之感动,对笔者而言,中华民国是国,台湾是家,存在着特殊的历史意义与纠葛,也可理解蔡英文总统所称之「中华民国台湾」。

综上,中华人民共和国认为1949年中华民国政府战败迁台,于国际政治舞台上早已将中华民国取而代之,故以「一中原则」迫使各国选择不承认中华民国存在之事实,并于国际场合进行各种政治施压,尽管如此,仍无法消灭中华民国存在事实。未来政府若以中华民国为主体之角色,两岸关系如前总统李登辉所提之特殊国与国关系,处模糊地带,各自主张;若以台湾为国之主体,从中国历史朝代悉知,台湾为中国之一部分,定落入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所称之「台独」分裂,针对台湾问题实现「祖国完全统一的历史任务」。

(作者为辅大学士后法律系、台湾师范大学休旅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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