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柜赚钱要分员工修法通过 金管会表态
证期局副局长高晶萍16日指出,由于各产业公司营运规模、获利能力、经营策略都有差异,无法强制每家公司都一样,所以证交法第14条没有订相对应的罚则,还是要回归「公司治理」,而金管会将从强化资讯揭露、纳入公司治理评鉴项目等方式来鼓励企业为员工加薪。
怕年轻人太低薪、买不起房、不能参与到公司获利,立法院财委会至少从九年前就开始推动强制加薪。不过,金管会多年来基本立场都没变,认为企业加薪属「公司治理」事项,宜透过鼓励等手段为之,而不是硬性强制。
再者金管会认为现有公司法就有加薪机制了,根据公司法235条之1,本就有清楚订明盈余的一定比率要分派员工酬劳,但公司尚有累积亏损时,应予弥补,若再修法只是叠床架屋。
高晶萍指出,此次修法出发点是希望上市柜公司提升照顾员工的社会责任,因此透过立法宣示,督促公司照顾员工。但各产业营运规模、获利能力、经营策略都有差异,所以第14条没有相应的罚则,回归公司治理,近五年来,就公开资讯站所揭露,上市公司平均净利成长54%,而非主管全职员工平均薪资成长21.3%左右,显示企业本就有重视经营成果与员工分享。
有帮员工加薪的公司会纳入公司治理评鉴?高晶萍指出,公司治理评鉴已有类似指标,且公开资讯观测站上都有要求公司揭露员工加薪资讯,让同产业的公司为留才会自然有加薪压力,用良性竞争方式督促公司分享获利给员工。
高晶萍强调,每家公司、产业、营运规模、获利能力、经营策略都宜由公司自己订,并提股东会上作通盘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