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认股要给「人才」 金管会修法完成8月中上路

同时,金管会为鼓励上市柜公司多利用资本工具留住优秀人才,这次也放宽员工认股权凭证、限制权利新股在经金管会申报生效后执行的年限,由现行一年放宽为二年,让企业有更足够时间及弹性去执行。张子敏指出,就发放员工认股权证情形来看,2019年有67件、2020年有75件、2021年82件、2022年前7月有23件(2021年同期为34件)。今年比去年同期少是因为有些公司可能还来不及因应调整,已放宽到二年调整期。

张子敏表示,这次修改相关规定,让企业发行认股权凭证、限制权利新股或转让库藏股给员工,是让企业可能更弹性运用这些工具,留住优秀人才,但因为这些股票或转让库藏股,亦会影响股东权利,因此必须强化相关发行程序及资讯揭露,以落实公司治理。金管会在今年5月时预告修正「发行人募集与发行有价证券处理准则」、「上市上柜公司买回本公司股份办法」、「公开发行公司年报应行记载事项准则」及「公司募集发行有价证券公开说明书应行记载事项准则」等四法规,预告已完成,外界无意见,预计8月中上路。

这次修正重点有三,一是放宽员工奖酬工具经金管会申报生效后的发行期限,为协助企业吸引或留住人才,参考国外员工奖酬计划实务,放宽员工认股权凭证、限制员工权利新股经金管会申报生效后的发行期限,由现行一年放宽为二年。二是规范发放员工奖酬工具应考量事项及审核程序,明定发行人应将发放员工认股权凭证、限制员工权利新股及依证券交易法买回股份转让给员工的参考依据,及相关审核程序纳入发行或转让办法。三是强化员工奖酬工具资讯揭露,为强化员工认股权凭证及限制员工权利新股的资讯揭露,参考国外实务,增列发行资讯相关揭露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