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揽才专法2月8日上路 赖揆要各部会加速完成子法
▲赖清德核定2月8日上路外国专业人才延揽及雇用法。(图/行政院提供)
外国专业人才延揽及雇用法将在2月8日施行,行政院长赖清德25日在院会中裁示,请各相关部会配合施行日期,加速完成子法及其他配套措施的法制作业;另外请国发会协同相关部会加强宣导及说明,俾利顺利施行。
赖清德表示,人才是国家竞争力的核心,也是产业发展的基石,日前针对解决产业五缺问题中的「缺人」问题,国发会已分别就留才、揽才与育才三大面向提出多项对策,而「外国专业人才延揽及雇用法」的通过及施行,即是政府延揽人才重要的里程碑,也充分展现行政团队充实台湾专业人力的决心。
为发挥外国人才专法之揽才综效,赖清德请经济部提升「Contact Taiwan」网路媒合人才平台成为国家级单一揽才入口网,整合外交部、教育部、内政部等相关部会资源,建置「网实合一、链结国际」一站式的揽才机制,俾利启动新一波外国专业人才全球揽才行动。
《外国专业人才延揽及雇用法》,放宽对外国专业人才的签证、居留、全民健康保险、租税、退休等待遇,未来外国特定专业人才,可不需透过雇主,申请自由转换工作的工作许可、居留签证、外侨居留证与重入国许可4证合一「就业金卡」,放宽外国专业人才聘雇期间由3年延到5年,废止每年须在台183天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