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大股东干政 金管会先金检后将祭修法管理

现行金融大股东干政或产金分离等,都是用法规延伸的内控或公司治理来管理,黄天牧的发言代表未来会明订在法规中。

黄天牧表示,现行产金分离有三标准,即一是金融机构董总或职权相当之人不能兼任非金融机构董总等,二是金融大股东持股逾10%,要作适格性检测;三是金融机构投资非金融机构不得逾5%;黄天牧强调,产金分离的目的,就是产业、金融不能过度结合,「不能让财团力量过度膨胀」。

对于立委罗明才质询很多金融机构总经理都是傀儡,背后都是大股东在决定,黄天牧回应,目前银行公会有订自律规范,银行局委外研究案年底会完成,将来大股东在幕后不当操控,未来朝修法方向处理,检查局明年也会检查公司治理。

黄天牧强调,金融机构资金来自社会大众,要对社会大众负责任,必须建立诚信的企业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