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烧柴煮开水」环保局登门罚1200元 云林蔡男:欺负小老百姓

记者傅诚云林报导

早期农村社会家家户户都以炉灶来进行炊事,但小心如果「现主时」还这么做的话,可能会被开罚!住在云林县桐乡蔡先生,在住家外面搭起简易炉灶,平常主要是用来烧开水、炖肉不料,今年1月突遭环保人员稽查,指他烧柴黑烟目视可见粒状悬浮微粒,直接开罚1200元。

▲▼云林县蔡姓男子在家烧开水、炖肉,结果收到环保局罚单1200元。(图/记者傅诚翻摄,下同)

蔡先生说,这口炉灶已经使用了十多年,平常都是母亲拿来烧煮热水用,偶尔炖个肉,今年1月间突然有环保局人员登门,指烧灶产生的黑烟「明显违法」,他不解多年来的炊事习惯,怎么会变成违法行为,他不满的表示「六轻爆炸那么大的事,政府要开罚都得先采样化验乡下常见的烧灶炊煮仅凭目测就开罚」,摆明专指欺负小老百姓

云林县环保局副局长林武宏表示,烧灶炊煮等于是露天燃烧,只要燃烧不完全,目视可见黑烟及粒状悬浮微粒,即违反《空污法》,而坊间路边常见的桶仔鸡,因为炉灶设有过滤粉尘设备,且因为燃烧完全在过程中并不会产生黑色悬浮微粒,不会遭到开罚,这件案件系因民众检举,依照《空污法》第32条第一项规定,不得从事燃烧、融化、炼制、研磨、铸造、输送或其他操作,致产生明显 之粒状污染物,违反规定者,得以处罚新台币1200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