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检举达人尾随逼车 他转方向盘闪避收3张罚单!提告仍惨输

男子控诉遭后方检举达人的车恶意逼车,才会违规变换车道。(示意图/达志影像/Shutterstock提供)

新北市一名男子日前因变换车道时没有打方向灯,遭后方车辆检举后收到3张罚单、挨罚3600元,他提出行政诉讼表示,当时他遭后方检举的车辆一路尾随、逼近,担心发生意外才会「不得已」变换车道,认为应撤销罚单;法院则认为打方向灯不会受到后方有无车辆影响,最终裁定驳回告诉。

判决书指出,该男当时开车从新北市五股区凌云路一段右转往疏洪北路,他指控当时遭后方车辆逼近尾随,为了闪避不法跟车,才会没有打方向灯变换车道,他比对罚单照片后发现检举的车辆与他的车相距不到3公尺,明显没有保持安全距离,他为了闪避意外,才会不得已违规,因此提出行政诉讼,希望撤销罚单。

新北市政府交通事件裁决处强调,该男当时行驶在单向双车道,任意跨越两车道的时间长达7秒,而检举影片中并未看见后方车辆有逼车行为,况且打方向灯是交通法规要求,不会受到后方有无车辆影响,两者之间没有关联依法开罚并无不妥。

法院勘验检举照片、影片之后,认同新北市政府交通事件裁决处的说法,至于检举达人有无违规行为,应该交由相关单位认定告发,最终裁定驳回陈男的告诉,全案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