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分钟喷4800!换车道没打方向灯连收4罚单 高雄女:根本检举魔鬼
没有遵守交通规则,让她短短2分钟喷了4800元!高雄一名吴姓女骑士,一口气收到4张违规罚单,仔细一看才发现,地点都是在同一条鼎山街上,而且都是因为变换车道未打方向灯,后面3张,更是在30秒内连续开出;女骑士痛骂,到底是检举魔人还是「魔鬼」;警方表示,因为违规事实明确,且检举达人也会追踪案件,因此只能依法开罚。
家住高雄三民区的吴小姐,去年10月29日上午8时骑车上班途中,行经鼎山街时,遭检举达人盯上,一口气收到4张罚单,全因变换车道未使用方向灯,时间就在短短2分钟内,每张1千2百元,一共喷了4千8百元,她直言一接到这四张罚单当下是头皮发麻,也不敢再骑鼎山街。
▲高雄女2分内遭开4张罚单,时间从35分到36分 。(图/记者洪靖宜摄)
将罚单摊开,通通都在同一条路上,违规时间在109年10月29日,时间一张8点35分,其余三张都是8点36分;这让收到罚单的吴姓女骑士不能接受,她说,确实不清楚变换车道未打方向灯是违规,因此挨罚没问题,但其中3张罚单是短短30秒内开出,到底是检举魔人还是「魔鬼」?她说:「难道没戴安全帽每个路口都能开一张罚单吗?很不合理,这样执法到底有没有过当」,吴小姐表示,已经去申诉,但因检举达人所检附的影像明确,申诉过关机率不大。
▲根据检举影像警方依法开罚。(图/记者洪靖宜翻摄)
三民第二分局交通组组长刘易鑫表示,依据违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统一裁罚基准及处理细则第三条:「二以上违反道路交通管理之行为,应分别举发、处罚。」;道路交通安全规则第109条第2项亦规定:「左(右)转弯时,应先显示车辆前后之左(右)边方向灯光;变换车道时,应先显示欲变换车道方向之灯光,并应显示至完成转弯或变换车道之行为。」,因此驳回车主的申诉。
虽然短短2分就开出4张罚单确实有些不尽人情,但警方也说,有些检举达人会追踪案件,若发现警方未据实开单,还会去申诉,因此会依规定处理,只能依法开单。
时间对我们来说完全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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