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开国道打灯换车道仍收9张罚单 喷飞4万关键原因曝光

云林一名男子行驶国道期间多次变换车道,却因未全程使用方向灯遭民众检举,短短7分钟的路程就被开出9张罚单。(图/中时资料照)

一名居住在云林县廖姓男子2020年7月间行驶在国道3号,在短短7分钟之内变换了9次车道,但每次切换都未全程打出方向灯,惨遭民众检举,被开出9张罚单,一张4500元,共计4万500元。云林监理站呼吁,驾驶切换车道方向灯需「打好打满」,否则荷包恐大失血。

据了解,日前云林监理站接获民众申诉,指称自己在变换车道时有打方向灯却还是被开罚单警方重新检视检举影像后察觉,廖姓男子于去年7月25日行驶在国道三号北上路段,在高雄往云林之间,于中线外线车道来回切换,虽然有打出方向灯,但在车道尚未完全变换前即关掉,因此遭后方民众检举。

而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规则第109条第二项第二条指出,汽车驾驶人应于,左(右)转弯时,应先显示车辆前后之左(右)边方向灯光;变换车道时,应先显示欲变换车道方向之灯光,并应显示至完成转弯或变换车道之行为。

对此,云林监理站站长吴孟峰表示,过去也曾接获多笔相同情况的申诉案件理由全都大同小异,多数民众均认为变换车道有打方向灯就好,却忽略需要「全程」打灯的重要性

吴孟峰也呼吁,驾驶人将方向灯打好打满不仅是避免荷包失血,更重要的是防止其他车辆反应不及,达到降低与减少行车纠纷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