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4200万令吉不法所得 大马前首相纳吉再被控3洗钱罪

▲ 8日上午8点50分左右,纳吉现身法庭。(图/路透

记者詹雅婷综合外电报导【10:34发稿/13:00更新】

马来西亚前首相纳吉(Najib Razak)今(8日)上午现身法庭,根据最新消息,他被控涉及4200万令吉(约新台币3.3亿元)等3项洗钱罪名。据悉,法庭以马来语宣读,而纳吉则说「了解」(faham)。目前案件已转移至高等法庭审理,而纳吉也在稍早否认3项罪名,并于12点45分左右不发一语地离开法庭。

根据控状指出,纳吉透过非法活动,在2014年12月26日经由吉隆坡一间银行的即时电子转帐与结算系统(RENTAS)接受2700万令吉与500万令吉;到了2015年2月10日,他再次收受1000万令吉。

海峡时报报导,纳吉抵触2001年反洗黑钱及反恐融资法令条文,每个罪名最高皆可15年刑期,和处以不超过洗钱收益5倍或500万令吉的罚金

纳吉先前被控4条失信与滥权罪,根据马来西亚反贪污委员会(MACC)透露,7日傍晚5点左右,当局针对SRC国际有限公司案件向纳吉录取口供,全程历时约45分钟。

纳吉涉及国有资金一马公司(1MDB)旗下SRC国际(SRC International)汇款弊案,被查出在将一马公司数十亿美元资金移入私人口袋,其中有1060万美元是从SRC国际会进纳吉户头,但纳吉本人始终否认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