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鱼池成自家鱼缸 小孩喂养遭警卫斥:会喂死住户的鱼

网友孩子如同以往要去鱼池喂鱼时,遭到警卫制止说「怕喂死其他住户的鱼」。(示意图/Shutterstock提供)

1名网友居住社区公设鱼池,日前遭社区内某几名住户私自养了鱼,对方主动清理鱼池、自费买了资材,便「霸占」了鱼池;他的孩子如同以往要去鱼池喂鱼时,遭到警卫制止说「怕喂死住户的鱼」,让他疑惑此举是否已是侵占;许多网友则说公共空间养鱼本就不对,即便住户要租、使用都要经过区分所有权人的同意与约定行为。

1名网友在脸书社团买房知识家(Q你的A)」发文表示,他居住的社区有1个大池塘,里头有养一些鲤鱼,近期有几位住户会去打理池塘,甚至自费购买资材过滤水质;昨日他家的孩子如同以往,到警卫室想拿鱼饲料喂鱼,没想到遭管理员说「池内的鱼已经换成那位住户的鱼,怕喂死或出问题」,因此不让小孩喂鱼,他询问此是否为侵占公设?

网友的孩子如同以往要去鱼池喂鱼时,遭到警卫制止说「怕喂死其他住户的鱼」。(图/翻摄自脸书社团「买房知识家(Q你的A)」)

网友则回应解答,「既然是他的鱼,为何可以养在公共空间?有经过大家同意吗?」「建议将问题丢给管委会处理,由管委会请他将私人物品带回到他专有部分去养」、「饲料丢下去,主张饲料是你的,他的鱼吃了叫他赔」、「住户热心自费清理鱼池很好,你们小朋友要喂鱼也很好,问题出在管理员的说法」、「租公设是要开住户大会时通过决议,不是管理委员会可以决定就好」;也有网友认为「人家帮你维持公设很好啊,有什么好抱怨」、「鱼虽然是住户自己出钱买来养在公设的池塘,但也没有禁止大家看,好处是你可以看」。

据悉,公寓大厦管理条例第 9条第1、2项规定「各区分所有权人按其共有之应有部分比例,对建筑物共用部分及其基地有使用收益之权。但另有约定者从其约定。」、「住户对共用部分之使用应依其设置目的及通常使用方法为之,但另有约定者从其约定」,意即公共区域,像是本例中的鱼池,或有其他设置目的或使用方式,需经过区分所有权人同意且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