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贪1208万再押2月!阮厚爵否认图利参与 提准抗告遭驳回

▲前和美镇长阮厚爵涉贪遭声押禁见。(图/翻摄自阮厚爵脸书)

记者唐咏絮/彰化报导

彰化县前和美镇长阮厚爵,因4年前一起祭祀公业土地案从5月羁押至今,检方查出他涉嫌收贿1208万余元,逃漏税301万余元,9月13日依涉贪起诉移审,法官裁定再羁押禁见2月,阮指出当时当镇长前间他全案并无参与,没有羁押必要,提出「准抗告」声请。法官认为,阮否认犯行,说法与其他证人所述差异很大,金钱流向前后不一,有事实足认有勾串共犯及证人之虞,将声请驳回。

起诉书内指出,谢等8人于2011年间再提出申请核发「派下全员证明书」,找来赖、陈2 人于2018年间起至2020年6月初,向阮告知「如果你尽快让该案顺利且迅速通过,我们会给你3成报酬」。该案短短10日内获得公所核发,并于2010年9月22日以总价金为1亿9912万元之代价,将土地卖给建商,并依约定分配比例分给谢等8人。

检方侦办,阮为隐匿贿款流向,于2020年10月14日,指示赖先将363万元款项汇姚姓司机,并将64万元现金、781,2000元支票交由姚转交阮,合计共1208万2000元。阮将贿款除自行使用外,部分藏放在住处、保险箱、买卖股票,逃漏所得税款301万余元,涉有洗钱及违反税捐稽征法等犯嫌。

阮厚爵委托辩护律师提出准抗告声请理由,认为法院处分欠缺具体事证,有欠慎重,与法有违,该起祀公业土地申请核发派下员全员证明书,承办人本于分层负责职责,被告当时身为镇长,没有参与其事。起诉书内将贿款精算至零头金额,又将款项切割为仲介费,既欠缺合理性,也互有矛盾,不该以此当成犯罪嫌疑重大羁押的要件,也无羁押的必要性,将原羁押处分予以撤销,准具保停止羁押。

法官认为,阮被诉犯行足认犯罪嫌疑重大,又审酌被告所述与证人差异甚大,尤其关于金钱流向部分前后所述不一,有事实足认有勾串共犯及证人之虞,仍认有羁押并禁止接见通信必要,驳回准抗告声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