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诈领国旅补助 知名商旅4员工「这原因」判缓刑

嘉义地检署调查后,考量商旅经理等4人深表悔悟,且补助款没进4人口袋,加上4人皆已写过悔过书,最后予以缓起诉处分。(本报资料照)

嘉义市一家知名商旅朱姓经理等4人被控利用交通部观光局「秋冬国旅补助」及「安心旅游」补助方案,持多名不符资格旅客资料申请每人1000元补助,涉诈领补助款被法办,嘉义地检署调查后,考量4人深表悔悟,且补助款没进4人口袋,加上4人皆已写过悔过书,最后予以缓起诉处分,不过朱姓经理、李姓订房组主任需再向国库支付10万元。

嘉义地检署缓起诉书指出,70岁朱男是商旅经理、43岁李姓女子为商旅订房组主任,2人明知交通部观光局2019年9月推出的秋冬国旅补助,以及2020年7月上路的安心旅游补助,主要是鼓励民众留宿旅游,住宿1晚每房补助1000元,且补助对象均以自由行旅客为主,两人竟在秋冬补助期间,以陈姓、庄姓2名前柜台服务人员200元夜市券为对价,持2人身分证填入不实入住资料,向嘉义市政府申请每人1晚1000元补助。

之后朱男、李女又在安心旅游补助期间,搜集谢姓男子等多人身分证或健保卡,上网登入交通部观光局台湾旅宿网活动专区填写资料,且不实填制补助金额后列印,后续向市府申请每人一晚1000元补助,借以诈领补助款,案经调查局嘉义市调查站侦办。

缓起诉书表示,朱男、李女、陈姓及庄姓前柜台人员等4人,以不法方式共同诈领政策性补贴,犯3人以上共同诈欺取财罪,考量4人事后坦承犯行,且谢男等人均有实际入住及收受商旅申请的补助款1000元,加上补助款并未入4人口袋,决定以缓起诉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