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外看不再需巴氏量表挨批搶工災難 勞動部回應了
「就业服务法」第46条修正案明天可能通过,假如该修正案通过,80岁以上失能者免评巴氏量表即可申请外籍看护。示意图。联合报系资料照片
「就业服务法」第46条修正案明天可能通过,假如该修正案通过,80岁以上失能者免评巴氏量表即可申请外籍看护,中华民国家庭照顾者关怀总会、身心障碍联盟、台湾社会福利总盟今天共同声明批评,该修正案等同「加码抢工潮」。劳动部表示,不应以年龄画分免评巴氏量表资格为各界共识,建请朝野立委凝聚社会共识,以求周延。
该声明指出,目前80岁以上人口约91万,扣除4.6万人住长照机构、27万人使用长照2.0(居服与日照)、6.5万人已聘雇外籍看护工;预估修法后将新增53万健康长者具备「进场抢工」聘雇外籍看工资格,且健康长者的照顾工作,相对更轻松;经济条件较佳者也可能加薪抢人。
劳动部表示,卫福部会同劳动部于去年9月邀请身心障碍、罕见疾病、失智症、家庭照顾者等民间团体及医疗长照专家学者等共同研商简化外籍看护申请流程,获致共识不应以年龄画分,而以家庭照顾需求,采取多元认定方式,免除巴氏量表评估,简化民众申请聘雇外籍看护工程序。
劳动部指出,去年10月13日起实施3类对象适用多元免评资格,包括使用长照服务连续6个月以上、轻度失智症及扩大增加重度呼吸障碍及中度吞咽障碍等中重度特定身心障碍项目至14项,多元免评自去年10月起实施至今,已核准超过2.3万名80岁以上长者。
劳动部表示,若往后80岁以上长者免评巴氏量表即可申请外籍看护,民间团体及许多家庭照顾者担忧,恐使外籍看护照顾上弃重择轻,中重症家庭加剧面临移工转出或怠工等劳资争议及转换不成后失联等情形,恐将严重影响中重症家庭聘雇外籍看护权益,许多专家也认为,免评巴氏量表宜依据被看护者失能情况及照顾需求,不宜单以年龄划分。
此外,今年7月3日立法院卫环委员会公听会中,亦有家总、障盟、居服联盟等与会民间团体及学者认为,未失能者允聘看护,将成变相帮佣,不利长辈维持健康自主,反而加速失能。
劳动部强调,是否放宽80岁以上健康亚健康长者即可免评申请外籍看护,应再审慎讨论,并参考专业建议,建请朝野立委凝聚社会共识,以求周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