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请停止执行获准 妇联会:感谢法官审酌公私益及急迫性

▲妇联会主委雷倩。(资料照/记者屠惠刚摄)

记者黄巈禾/台北报导

内政部依《政党法》,要妇联会于期限内转型成政党,否则废止,妇联会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行政诉讼要求停止执行。台北高等行政法院27日裁定,停止执行。对此,妇联会表示,感谢法官审酌公私益及急迫性。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裁定,即使不废止妇联会,也仍能依《人民团体法》监督妇联会,只要妇联会不再以政治团体名义收政治献金,对公众利益应该没什么影响,考量废止后果的严重性、保护妇联会结社及表现的自由,裁定妇联会在行政诉讼结束前,除不能再收政治献金外,可继续从事其他活动。

妇联会表示,感谢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法官审酌本案的公私益及急迫性,裁定同意妇联会声请的停止执行,此一裁定确立宪法保障人民结社自由的最高原则,是台湾民主自由的重要里程碑,妇联会必会珍惜此一机会,全力争取言论自由、结社权、及财产权,希望相关部会亦能迅速同意妇联会的申请,准予成立政党以外的公益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