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享容器扩厂案 8居民声请停止执行获裁准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本报资料照片

2020年新竹县政府通过大享容器工业扩展计划的环境说明书审查,当地居民林硕彦等8人声请停止执行,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更审认为,县府的审查会之判断出于错误的事实认定或不完全之资讯,裁定在本案诉讼终结前停止执行。可抗告。

本案是因大享容器拟定扩展计划,提出环境影响说明书供审查,新竹县政府在2020年7月20日决议审查通过,之后公告审查结论,林硕彦等人是当地居民,因大享容器去年8月5日举行动工前之公开说明会,林男等人为免施工造成难于回复之损害,声请停止执行。

北高行政法院更审考量林等人主张之各该权益属基本人权,且居住环境安全等一旦受损,环评法所保障其不因开发行为而遭受显著不利影响之权益,恐难于回复,原处分经停止执行后,难认对公益有重大影响,裁定准许停止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