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校外培训,武汉出手了!

(原标题事关校外培训武汉出手了!)

《通知》由武汉市教育局、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要求各区教育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进一步对校外培训机构违规行为进行集中专项整治,对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资质收费管理、培训合同、广告宣传、培训行为及线上培训提出明确要求。

关于进一步开展校外培训机构违规行为集中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整治目标

二、整治内容及要求

1.进一步规范办学资质。

校外培训机构必须经审批取得办学许可证后,登记取得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才能开展培训。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不得违规开展学科培训。

2.进一步规范收费管理。

严禁校外培训机构提前超期收费,其时段与教学安排应协调一致,不得一次性收取、或通过拆分合同等形式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个课时的费用(两个条件应同时满足),并主动开具与办学机构名称一致的合法票据

3.进一步规范培训合同。

严肃查处利用合同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违法行为。

4.进一步规范广告宣传。

不得有虚构教师资质、虚构执教履历、夸大培训效果、夸大机构实力用户评价不真实等虚假宣传行为,不得明示或者暗示与升学考试相关的保证性承诺

5.进一步规范培训行为。

培训机构不得开设针对学前儿童全日制培训班,不得为学前儿童提供食宿服务,其培训内容不得有“学科化”“小学化”倾向,坚决杜绝把培训机构办成“准幼儿园”或者“准小学”。

校外培训机构线下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严禁以课前预习、课后巩固、作业练习、微信群打卡等任何形式给中小学生留作业。

6.进一步规范线上培训。

其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1:00

三、整治方式及时间安排

1.自查自纠阶段(7月15日前)。

2.排查整改阶段(8月15日前)。

3.市级抽查阶段(9月15日前)。

四、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