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撞到车才有肇事责任?「导致车祸」又开走恐吃官司

车祸责任不单只有碰撞才算。(图/翻摄自影片,影片取自北市好行.交大随行脸书,下同)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北市警局交通警察大队先前曾有交通宣导影片,希望民众别贪快、闯红灯或是离大型车辆太近,不过许多人都以为没有碰到车子,导致的车祸就没有责任,其实并不然,因为根据法规,如果要闪避车辆、变换车道,导致其他人车祸,又不在现场,这些都有可能涉及肇事逃逸,因此骑车开车还是要特别注意。

画面上可以看到,轿车违规停在路边,要起步时没有打方向灯,更没有注意后方车辆,导致后方机车骑士闪避不及摔车,车主就离开,以及监视器拍下,男子马路遭轿车撞上,车主却没有停下来,这些其实都可能涉及车祸的因果关系,如果驾驶又没有在现场,还可能涉及肇逃。

台北市警局交通大队组长林滉贤表示,「交通事故的认定并不是以碰撞为必要,如果有因果关系的话,车主就算交通事故的当事人。」通常这种状况包括了为闪避车辆、突然变换车道、起步没有注意前后来车,导致其他人发生车祸,如果车主没有留在现场,这些都算肇逃,因此即使没有实际碰撞,警方还是会照因果关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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