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论广场》蔡英文吃果子砍树根(孙扬明)

总统蔡英文。(图/取自总统府)

民进党政府真的是一心要分裂中华民国了!自蔡英文上台以来,台独化倾向日渐明显,现在已到明目张胆的地步。今年国庆演说中,蔡总统「坚持中华民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互不隶属」一说引发争议,更导致区域紧张。这个说法乍听之下并没有错,真正严重的问题是在她这个刻意不完整的论述中,隐含着对宪法的不诚实与不忠诚,之后却由陆委会主委邱太三来帮她圆谎,把民进党的政治主张与宪法的法理混成一团。

宪法是一个国家最后、最高的法典,在它所规定的领土主权范围内,不能允许有另外一部同等位阶的宪法存在;所以这的确是隐含了「中华民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互不隶属」。因为,中华民国与任何一个国家都「互不隶属」。但蔡总统的「没有错」也就到此为止。

问题是当蔡总统提及此一说法时,却隐瞒了最严重的问题:这一个她所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存在的地方,与宪法所规定我国的领土主权范围是什么关系?蔡总统有没有告诉我们,她口中所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领土,正是座落在我们中华民国的领土主权范围内。我国宪法可以允许我们去承认它吗?

邱太三对此一问题则根本逃避。他说,「宪法自1991年后做了多次修订,在领土部分宪法条文是采非固定式,大家对领土的认知理解应该由大法官解释,但大法官对此问题作回避。」邱太三法学出身,难道不知7次修宪的前言都是「为因应国家统一前之需要」?这清楚表明,当前的领土现状是一个未统一的现状,还需要说明吗?

《中华民国宪法》第4条规定:「中华民国领土依其固有之疆域,非经国民大会决议,不得变更之」。很清楚的是,在这部宪法于民国36年颁布施行、乃至更早制订时,中华民国的「领土主权范围」就是整个的中国大陆加上台湾。

而蔡总统说中华民国是1949年立足台湾;但无论在1949年前或者后,此一条款的相关规定都没有任何变更;宪法所规定领土主权范围没有任何变化,纵然是在民国80年第一次修宪时,把大陆地区定为「主权仍属中华民国,唯管辖权所不及」,中国大陆那片土地的主权仍属中华民国。

邱太三所说的「大法官回避」,其实是民进党早在民国82年4月12日时就已提出过此项释宪案,结果同年11月26日释字第328号释宪案即出炉,略谓:「此案为政治问题,非法律问题,依权力分立之宪政原则,不予解释。」这的确只是民进党的政治主张,是政治问题,有什么好怀疑的?

最讽刺的是,民国80年第一次修宪,修出宪法「一国两区」架构(即自由地区与大陆地区),然后才有《两岸人民关系条例》的法源,之后下设陆委会,然后才有陆委会主委这个位子给蔡英文和邱太三坐。台湾人常讲「吃果子拜树头」,这两人却是「吃了果子砍树根」。

(作者为资深媒体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