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论广场》地院应检讨滥诉秃鹰(徐宗懋)

法院经常是「滥诉秃鹰」的主题乐园,法院不仅没有保护受害者,反而成为加害者的工具。(图 / 中时资料照)

新任台北地院院长王梅英去年底接任原来的黄国忠院长,在风云变色的国内外局势中,此事并没有引人注目,但我觉得很重要,原因是法院经常是「滥诉秃鹰」的主题乐园,法院不仅没有保护受害者,反而成为加害者的工具,王院长的就任,是改革的契机。

109年12月30日,轰动社会喧腾一时的「恶房东」因设局欺骗诈财被判处8年6个月,不同于一般诈骗者,恶房东不只是欺骗房客,也把法院当成直接诈骗的对象,把法院骗成她共谋犯罪的工具。在这个案子中,法院成了配合滥诉勒索的帮凶。

根据资料,在1年间,有将近78名恶房东的受害者,涉及了将近78个法庭审理案件,由于法官不能审理同一人案件,最少有78个法官被沦为滥诉者的帮凶。一名法官的养成,需要法律学历、考试、司法官的讲习等等,恶房东没有高学历和知识,但摸透了法院官僚体系经常只看表面、照本宣科的习性,轻易地把78名受过专业和实务训练的法官玩弄于股掌之间。

方法很简单,声状一堆洋洋洒洒的「证据」,法律条款也一大堆,加上密密麻麻的文字陈述,创造一种痛苦受害者的形象,把她所指控的人描绘成恶房客。法官一看到这种声势庞大的诉状,比较年轻没经验的很容易被唬住,在心理层面轻易接受恶房东的指挥。而且1年有78件案子,平均1个月将近6.5件,每5天告1件,要到受害者被恶房东和法官害得哀鸿遍野之后,才有一位超级英明的「菩萨法官」看到不寻常的现象,开始倒过来调查滥诉者。

这种好法官的比例也未免太少了,我想沉痛的问一句,人民要这种法官干嘛?要这种法院干嘛?不知道王梅英院长有没有思考过这个问题?

恶房东被揭穿,主要是她自己太嚣张到处露面,一旦欺骗透过新闻报导广为人知后,所有的法官都建立了共同的心证,如此才拨乱反正。问题是,那些比恶房东更狡诈的「滥诉秃鹰」保持不对外伸张的低调,此刻是否仍然施展恶行?答案是肯定的,由于诉讼防御体系的脆弱,自然继续引诱着利用法院勒索的诈财者,令人不寒而栗。

如何强化司法的防御体系?以我的实务经验,提供王院长两项重要建议。

一、恶房东利用每个案子审查中间不相连的行政落差特性,让自己在每一个案子中都像是新的受害者,新案法官并不知道这是一个滥诉案。因此法院必须有一套警示系统,新案提出后,会自动将过去的案子连结起来,提醒法官这是屡讼的状态,使法官更为谨慎小心。法官也必须被训练成要把过去的案子连在一起看。

二、恶房东经常利用伪造文书的手段,在西方法治社会,伪造文书属于重罪,尽管台湾法律也有公务员有举报不法的义务,但我在法庭上从来没有看见任何一个法官对于眼前伪造文书的事实,主动移交地检侦办。恶房东被判重刑最大的罪名是「伪造文书」,可见她过去不断地伪造文书,法官却没看见或看见却没行动。

法官对于伪造文书的行为视若无睹,令人痛恨,因为这是司法公正的基本原则。如果法官自己不遵守法律,等于站在非法这边,为诈欺者大开方便之门。这部分王院长必须加强内部的教育训练,如果有法官经过举报证明没有积极处理伪造文书案,应该有严厉的人事惩戒。

司法体系就跟任何行政官僚体系一样,存在着各种弊端,需要能干的负责人勇敢改革,台北地院盖新房子当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针对问题能够不断地检讨改进。寄望于王院长针对恶房东暴露的诉讼防御体系的脆弱问题,认真检讨,并推动大力的改变,实现真正的社会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