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萬元賄款助廠商借牌得標 中和積穗國小前總務主任20萬交保
新北市中和区积穗国小前总务主任陈振豪于2019年间,涉收受邱姓厂商万元贿款,让邱顺利得标该国小学生活动中心的整修工程标案,涉犯贪污治罪条例及政府采购法等罪嫌。台北地检署昨指挥调查局高雄市调查处搜索约谈陈振豪、邱及厂商共5人,讯后谕知陈振豪20万元交保、邱10万元交保。
据了解,陈振豪于2019年间担任积穗国小总务主任,当时该国小的学生活动中心有整修工程标案,参与投标的邱姓厂商因资格不符,便向其他符合资格的厂商借牌投标。陈振豪明知邱的资格不符、向他厂借牌等情,仍涉嫌收受邱给的数万元贿款后,让标案继续进行。
检调27日兵分8处搜索,稍晚将约谈陈振豪、邱及相关厂商等5人到案,讯后谕知陈振豪20万交保、邱10万交保,其余3名厂商2万至5万不等交保。全案朝涉犯贪污治罪条例之收贿、行贿、以及政府采购法第87条第5项之意图影响采购结果或获取不当利益,而借用他人名义或证件投标等罪嫌方向侦办。
涉案邱姓厂商10万交保。记者房荷庭/摄影
新北市中和区积穗国小前总务主任陈振豪(左)20万元交保。记者房荷庭/摄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