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刑拘禁3男索500萬元 他坦認恐嚇判拘役、11共犯另案審結
台南谢姓男子等11人与卢姓男子等3人有纠纷,今年6月间约卢等3人谈判,卢等人抵达后,即遭人拘禁,而拘禁期间,杨姓男子对卢等人怒吼,致心生畏惧而被起诉,杨坦承犯行,与卢等人和解,台南地院今宣判,杨犯恐吓危害安全罪处拘役50日,另谢等11人则另行审结。
检方起诉指出,谢男等11人与卢等3人有纠纷,今年6月13日致电约卢等3人至台南南区某处见面,卢等3人抵达后,即遭人带到该处2楼拘禁,甚至涉胁迫3人签立本票5张,要求3人需交付赎金500万元才能获释,涉加重私刑拘禁、强盗、掳人勒赎等罪嫌。
台南地院指出,杨男于拘禁期间,单独基于恐吓犯意,6月14日对卢等3人怒吼,且作势殴打,致他们心生畏惧,致生危害于安全。
台南地院表示,杨认罪且有相关证人证词及相关证据资料佐证,足认他犯行明确,认他犯恐吓危害安全罪。审酌他于犯后始终坦认犯行,且已与卢等3人和解,获得卢等3人谅解等一切情状,量处拘役50日。
此外,谢等11人涉犯加重私刑拘禁罪等部分,甚至涉胁迫卢3人签立本票5张,要求3人需交付赎金500万元才能获释,则由院方另行审结。
台南地院指出,杨姓男子承认对卢等3人怒吼,且作势殴打,致他们心生畏惧,犯恐吓危害安全罪处拘役50日外,谢姓男子等11人涉犯加重私刑拘禁罪等部分另行审结。图/本报资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