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山之石看美术馆行政法人制度 林曼丽为台湾借镜

国艺会董事长林曼丽费时2年监修《博物馆/美术馆的未来性:行政法人制度研究》一书。(国艺会提供)

故宫组织改造议题自去年便沸沸扬扬,是否改为行政法人还犹未知,台湾正进行中的大美术馆时代也来临,诸多新成立的美术馆都走向行政法人的同时,不论是政府有关当局、美术馆乃至民众,其实对行政法人化的博物馆、美术馆仍一知半解。国艺术策画的《博物馆/美术馆的未来性:行政法人制度研究》专书,分别耙梳英、法、日三国制度,作为台湾的借镜。

国艺会董事长林曼丽指出,自己从北美馆馆长、故宫到北师美术馆馆长等经历,一路看台湾美术馆、博物馆发展,「其实很焦虑,虽然眼睛看到的是一片兴兴向荣,但若没有把基础建立好,是没办法得到所期待的成果!不是只要有硬体就可以叫美术馆,人才和社会配套的成熟度,都影响美术馆是否能正常发挥作用。」

英国篇的作者,曾在V&A行销部门担任研究人员的张瑜倩指出,以英国为例,法人化不等于一定赚钱,大英博物馆有55%的经费来自政府,只有10%来自商业营收,但有32%来自慈善捐款;泰德美术馆的政府经费更是只有27%,有40%的慈善捐赠。「博物馆的法人化不等于商业营收,更仰赖的是复杂的机制去支持慈善捐款等制度,法令的支持和整个友善环境,才让这件事成熟」。

法国篇作者陈彦伶旅法10年,她指出法国的法人制度会针对各馆量身打造,且每3到5年还会再修法,「访问时发现,这些法国美术馆虽然有法规,但他们能够自由自在地面对法规,且在现场做山一些灵活的运用,这虽然让研究很难,但也因为不是一个通用法则,而是符合社会文化脉络的。」

林曼丽不讳言,日本的美术馆法人化正因为是由上到下,且着眼于减少政府补助额度,如今看来是失败的案例,她也再次强调,不论是否采用行政法人,对博物馆、美术馆而言都只是辅助工具,不应把赚钱视为法人化的目的,「不能失去博物馆最核心的价值和使命」她期待社会大众先借此书了解行政法人,再回头思考自己的处境、条件、期待与限制,做出最好的设计与配套,「馆的存在不是为政绩,是要为人民发挥功能。如何经营,发挥最好的效益,才是众所期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