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检署前检察长周章钦收富商衬衫 遭判罚逾200万元确定

前台北地检署检察长周章钦(本报资料照片)

台北地检署前检察长周章钦2012年担任台南地检署检察长期间,让因炒股案遭判刑确定的翁茂钟易服社会劳动,且收了翁茂钟衬衫,惩戒法院职务法庭审理后,将周章钦判决罚款月俸给1年,估计罚款逾200万元,周不服提上诉,遭二审驳回确定。

周章钦任台南地检署检察长期间,依翁茂钟之意愿(为便利工作并逃避社会劳动之执行,选择和指定离佳和公司办公地点距离近且有警界关系之麻豆分局官田分驻所为易服社会劳动执行机构),在2012年1月2日电话交代将翁茂钟分配至麻豆分局易服社会劳动。

周章钦打电话联系所属观护人室主任观护人,对方因而指示负责媒合执行机关之潘姓观护佐理员,将翁茂钟分配至卷证资料全与麻豆区无关的台南市政府警察局麻豆分局,并造成麻豆分局辖区查核易服社会劳动业务之林姓观护佐理员不敢公正执行业务。

惩戒法院第二审认定周男长期多次收受翁茂钟馈赠之衬衫等情,严重损及其职位尊严及司法尊严,有损检察官之公正、廉洁形象,原判决、职务法庭经整体评价后,处以「罚款,其数额为任职时最后月俸给总额1年」之惩戒处分并无违失,驳回周男之上诉。全案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