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宅王庭上都说会改...死者母叹:白白牺牲一个女儿

▲台大宅王二审逆转轻判,家属叹:牺牲个女儿,就这样了。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台大宅王」张彦文砍杀女友47刀致死案张男二审改判21年半,死者母亲11日受访时表示,「唉,我就白白牺牲一个女儿而已啊……」,言与中透露对台湾法律的失望。

张彦文从起诉求处死刑一审判决无期徒刑到二审高等法院判决21年6个月有期徒刑,可以说刑期一次次变轻;二审部分,强制罪与侵入住宅罪、恐吓危害安全罪,应执行有期徒刑1年,得易科罚金杀人罪、强制性交罪、侮辱尸体罪部分应执行有期徒刑21年6个月,褫夺公权6年。

张男过去一路从建中、台大土木系、台大会计研究所,被视为人生胜利组,没想到因为不满女友提分手、拒绝复合,2014年9月当街砍杀女友47刀致死,并供称是学郑捷的,一审就被认定「有教化可能」而逃过死刑。

死者母亲无奈表示,「反正我们台湾的法律,杀人都没有判死刑了,他还会判到那么重吗?对我们的法律,我已经......我不会去奢望太高啦,唉……心里就自己想说,唉……我就白白牺牲一个女儿而已啊,唉!」

「要为自己脱罪的话,在法庭上都会说他会改,唉……就......就这样了,没有要怎样。」张彦文一审被判无期徒刑时,还认为「判太重了」,也跟家属以1261万达成民事和解,当庭支付450万,剩余每个月付1万,要将近68年才能付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