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东春节计程车加成 2/13起至2/20止

台东县107年春节计程车费率施行期间为2月13日起至2月20日止,全日按夜间加成标准收费、并再加收50元。(图/台东县政府提供)

记者兆麟/台东报导

台东县政府于106年12月26日发布公告,明定本县未来计程车春节费率施行期间为每年农历大年初五(含)往前推算8天,故107年春节计程车费率施行期间为2月13日起至2月20日止,全日按夜间加成标准收费、并再加收50元,请业者务必确实遵守按表收费规定消费者若发现违规情形,可向县府消保官、台东监理站及县警局交通队检举。

107年春节计程车费率不分日间或夜间,起程834公尺100元,续程每增加192公尺加收5元,时速5公里以下累计2.5分钟5元,单程另再加收50元服务费,业者需按表计费,不得再以议价或故意绕远路方式,欺骗消费者。由于台东多数计程车均已装设新式计费表,计程车驾驶应 使用新式计费表内建功能,将春节加成50元直接计入跳表金额,若计程车驾驶仍使用旧表计费,则额外加收春节加成费用

若有违规情况,可记下车号司机姓名时间地点等申诉,电话为:台东监理站(089)311539转301、消费者申诉专线:1950、东县警察局(089)325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