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股制度大变革 股东会前停资下周一起走入历史!

记者蔡怡杼台北报导

证交所宣布,自今(2015)年3月16日(下周一)开始,取消上市(柜)公司证券停止过户前应停止融资买进3日的规定,并将停止融券卖出由5日缩短为4日,融券最后回补日则维持不变。

证交所表示,实施取消停资新制,适逢今年股东会旺季,绝大多数上市(柜)公司股票可适用,即投资人于发行公司停止过户前仍可持续融资买进,有助于维持市场量能。

另外,证交所提醒融券人特别注意,新制同步实施停止融券卖出由5日缩短为4日,将使停止融券卖出起日与融券最后回补日为同一日。

证交所说明,原规定于停止过户前5个营业日要停止融资买进3日,是因早期电脑使用较不普及,且股票尚未集中保管,须提供足够时间供授信机构编制过户清册设计考量现今有价证券已全面实体,并由集保结算所透过电脑编制融资人过户清册,提供予授信机构核对后,代向发行公司办理过户,已无停止融资买进3日的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