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管法修正三读 掌握毒物源头与流向

记者赖映秀台北报导

立法院院会22日三读通过毒性化学物质管理法》部分条文修正案,新列化学物质将列入管理,也建立毒物流向的登录机制,未来业者如果未经主管机关核准就擅自输入、制造,最高将可处新台币200万元罚锾。

▲毒淀粉事件曾造成台湾民众对于食品的恐慌,各地卫生局也进行查缉。(图/资料照)

5月爆发不肖商人淀份中掺入工业原料顺丁烯二酸影响民众对于布丁面包面条类的食品安全信心。立法院会三读通过《毒性化学物质管理法》部分条文修正案,强化以往管制较松散的第4类毒化物,并建立「化学物质源头登录制度」,中央主管机关必须造册登录,要求业者要制造或输入既有化学物质,达一定数量时,必须依规定期限完成登录。

未在主管机关化学物质清册中的新化学物质,更必须在引进、制造90天前申请登录核准,且新化学物质对环境人体健康有威胁时,业者登录时也要提报运作情形风险评估资料。

只要业者没有依规定取得登录核准,就擅自制造或输入新化学物质,最高可处200万元罚锾,对于既有化学物质未登录,最高则开罚30万元,并限期改善,经2次限期改善未完成,得令停工、停业或退运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