汰换旧机车抵排放 竹科进度落后
竹科管理局原本今年底要在媒合平台上,完成10万辆机车汰换成电动机车,但目前仅4万860辆。图为台北桥机车瀑布。(本报资料照片)
依《温室气体排放量增量抵换管理办法》规定,部分通过环评的案件应实施增量抵换,并以科学园区、产业园区为大宗,预估营运期间每年要抵换逾百万吨的温室气体。新竹科学园区管理局原本今年底要在媒合平台上,完成10万辆机车汰换成电动机车进行减量换抵,但截至本周仅有4万860辆参与,进度落后,近日向环境部申请展延至2025年。
相关办法规定要求设立年排放超过2.5万吨的工厂、园区兴建或扩建、火力发电厂、高楼建筑开发等,应实施温室气体「增量抵换」,抵换的来源包括温室气体自愿减量专案、汰换老旧汽(机)车为电动汽(机)车、空调、照明设备、电动农机及增氧设备等。
目前透过环境部媒合平台收购汰换老旧机车为电动机车,减量效益单位包括新竹县政府、竹科管理局及环境部,虽然新竹县政府机车汰换限定户籍,但因价格较佳因此已全数媒合完毕,竹科管理局仍有5万余辆待媒合,因此向环境部气候变迁署申请展延期限至2025年。
气候变迁署副署长巫月春表示,目前有收购汰换老旧汽机车的减量效益需求,除了竹科管理局、新竹县政府及环境部外,包括中科管理局、南科管理局及经济部产业园区管理局等单位,均未在该平台上收购减量效益,但目前并未禁止可以自行媒合,若要抵换时则要通知气候署。
巫月春指出,增量抵换来源不止汰换老旧汽机车,事业单位会评估最有利的方式,就汰换老旧机车而言,竹科用每辆1500元可以收到一定的量,希望价格应适当提高,才能更快完成媒合。
环境权保障基金会研究员林彦廷表示,竹科管理局以每辆1500元价格取得减量效益,但各部会及地方政府补助电动机车的金额却比1500元更高,事业单位仅透过少数的金额获得减量额度,恐不符合「外加性」的概念,无非只是开后门让企业取得减量效益,企业应思考包括投入大众运输、共享机车等,才能符合外加性原则。